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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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36元/份调整为16.06元/份,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7.88元/股。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6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成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294.75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345.00 万
股。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25 万
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2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依据《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P=P0-V=16.36-0.30=16.06 元/份。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P=P0-V=8.18-0.30=7.88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
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
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价格调整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和《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价格调整相关
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
出具日,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立达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预留行权/授予价格、预留授予对象等相
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
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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